各区(含空港委)住建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市监测与研究中心、各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穗建CIM〔2019〕3号,见附件1)有关要求,为推进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BIM技术应用,完善三维数字化竣工验收备案相关工作流程,我局委托有关单位开发了“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三维数字化(BIM)竣工模型备案系统”(以下简称“三维数字化备案系统”),编制了《三维数字化竣工验收模型交付标准(1.0版)》《竣工图三维数字化备案服务办事指南(1.0版)》《竣工验收资料挂接指引(1.0版)》(见附件2、3、4),现印发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需在竣工验收阶段应用BIM技术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见附件1),建设单位申报联合验收前应组织参建单位按照以上标准等要求,制作项目三维数字化(BIM)竣工模型,并上传至三维数字化竣工备案系统。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测试期,在此期间内,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若因客观原因来不及制作上传三维数字化(BIM)竣工模型,可向所属住建部门说明,并于验收后3个月内补充上传。
二、各区住建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三维数字化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宣贯,督促各项目按要求制作并及时上传;利用建设单位上传的三维数字化(BIM)竣工模型及关联资料,辅助完成工程质量、人防、消防等竣工验收工作。
三、各单位在三维数字化竣工模型备案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监测与研究中心联系(联系人:江嘉莉,联系电话:020-81999660),可将相关问题及建议反馈至BIM竣工备案QQ专用群(QQ群号:985431916),市监测与研究中心要及时收集各单位意见,不断优化系统,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穗建CIM〔2019〕3号,电子附件)

2.三维数字化竣工验收模型交付标准(1.0版,见电子附件)

3.竣工图三维数字化备案服务办事指南(1.0版,见电子附件)

4.竣工验收资料挂接指引(1.0版,见电子附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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